收到发票未付款会计分录
收到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况:
1. 收到货物的发票未付款:企业收到货物未付款且取得对应发票,会计分录为借:原材料(或库存商品等科目),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,贷:应付账款-公司名称。企业支付货物款项时,借:应付账款-公司名称,贷:银行存款。
2. 收到物流发票未付款:企业收到未付款对应物流发票时,会计分录为借:管理费用-运费(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),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,贷:其他应付款-公司名称。支付物流发票款项时,借:其他应付款-公司名称,贷:银行存款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企业收到发票但未付款,需要暂估入账,以免出现库存账实不符的情况。暂估入账时,会计分录为借:库存商品,贷:应付账款-暂估应付款。实际收到发票时,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重新入账,原暂估分录用红字冲销。